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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企业净资产
发布日期:[2015/2/27 11:26:51]    共阅[2092]次

 

如何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确定企业的净资产?

2011-08-28 14:52tongmei999 | 分类:财务税务 | 浏览1292

是直接将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当做净资产,还是要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数值才是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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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20:16提问者采纳

首先:
假设A拥有B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如下:单位(万元)
注:
其中A公司总资产中包含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0
              A
公司         B公司               企业集团
资产总额
    100                   130       100+130-60=170
负债总额
    50                     30                50+30=80
所有者权益
  50                     100           50+100-100=50
少数股东权益
                            40
其次:

我们看上面的例子,倒推就可以啦!
合并报表
所有者权益=A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损益
故:
A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损益

追问

十分感谢您的回答。我想进一步知道的是,我们通常所的净资产,能否与所有者权益完全划等号?
在合并报表时,根据准则的要求,将控股50%以上的企业资产合并进来,但持股少数的企业并未合并进来。因此,在计算某企业的净资产时,如果要从合并报表中减去少数股东权益,那就应该加上加上其在别的企业里的少数权益,这样才算公平。所以是不是应该忽略少数股东权益?但我找不到理论依据,在此恳请各位高手进一步指教。

回答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
你拥有的别的企业的权益体现在你的长期股权投资里啊,不构成子公司的部分是不在合并报表抵消的。

 

 

 

可辨认净资产编辑

本词条缺少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可辩认净资产(Net Identifiable Assets)为可辩认资产与负债的差额。购买企业在确定所购入的可辨认资产和所承担的债务公允价值时,可以采用市价、账面价值重置成本现值、估计售价、评估价以及可变现净值等方法。确定所采用的方法时,必须考虑所购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合并日后的预期用途。

目录

1简介编辑

一般情况下,购入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公允价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净资产的计算公式:净资产=资产-负债

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净资产中可能包括商誉,而可辩认净资产是不包含商誉的,因为商誉不可辨认。

可辨认净资产=资产-负债-商誉=所有者权益-商誉

2特点编辑

(1)有价证券,按其市价确定。

(2)应收帐款,按帐面价值扣除估计坏帐后的净额确定;或者按未来可能收取的数额,以实际利率贴现的现值扣除估计坏帐后的净额确定。

(3)产成品和库存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除销售费用、清理费用和参照类似产成品和库存商品的合理利润确定。

(4)在产品,按其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除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清理费用以及参照类似产成品的合理利润确定。

(5)原材料,按重置成本确定。

(6)长期投资,按评估价确定。

(7)固定资产,一般应按重置成本确定;为出售而持有时,按可变现净值确定;为暂时使用而持有时,按重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8)无形资产按评估价确定。

(9)负债<, FONT size=4>类项目,一般应按帐面价值确定。

词条标签:

会计

 

 

 

 

怎样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

2010-10-25作者: 未知来源: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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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
在公司实务中及法院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股权价格的确定对于各方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和股权受让方的利益。
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一下几种: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二)以公司净资产数额为标准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三)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
(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五)其他方法确定的价格。
以上几种方法均有期可取的方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理由如下:
(一)将出资额作为股权价格的计价依据。
此方法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决策和市场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往往处于变化当中,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变化,股东的出资与股权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直接以原出资额转让,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区别,往往导致股权的价值大大脱离了实际。
(二)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该方法有其有利的一面,能够反映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净资产是会计上的指标,是历史经营结果的放映,并不反映现在和将来的公司价值。
(三)以审计、评估价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该方法通过对公司会计帐目、资产负责的清理核实,能够较为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但审计、评估是在一定的前提假设下得出的结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况且不同前提假设,得出的计算结果有很大的差别。难以得到各方的统一。
(四)通过拍卖、变卖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该方法引入了市场机制,在更大程度上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但是,拍卖、变卖中转让方和收入方无法进行更多的直接沟通,不利于他们之间的磋商和意思表达。况且,拍卖、变卖时也存在信息获得不充分的可能使得价格未能真正北发现。
基于以上原因,采用单一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存在不足的,实务中往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在股东自愿的股权转让中,应当由交易双方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再由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法院对股权强制转让执行中,通常以审计、评估的价格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实践中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时还要考虑公司的资产质量、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公司成长性等因素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净资产  它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所有者权益。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不等于或不代表净资产市场价值

 
由于是市场价值(通常是现在的市场价值),当然不等于或不代表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这里是历史成本)。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合计

评论 | 3 0

2008-12-12 20:37ganlan3689 | 一级

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所以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公司净资产代表公司本身拥有的财产,也是股东们在公司中的权益。因此,又叫作股东权益。在会计计算上,相当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全部债务后的余额。
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即得到每股净资产

在企业刚成立时净资产怎么算

2010-06-21 15:36xinran6868 | 分类:财务税务 | 浏览1149

请问,企业刚成立时,注册资本100,(实际到位的20万,也就是说实收资本是20万,资产总额100万元,固定资产35.5万,负债总额0万,请问,流动资产=64.5万吗?还有资产是多少?资产负债率是多少?资本保值增值的率是多少?谢谢~

验资报告上出具的分期缴付,目前只缴20万,在2012年前缴付余下的80万。固定资产35.5万,应该是发票为准吧?谢谢

2010-06-21 15:44提问者采纳

那么你们是怎么验资的,如果验资报告是确认为20万,那么股本20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没有到账,如果有到账那么对应只能确认为负债是80万,资产当然是100万,而净资产只能是20万,也就是股本资产负债率当然是0.8,新公司没有保值率最好提请你们老板看是不是分期出资,是的话要及时验资

ctahhm | 十一级 采纳率46%

净资产是怎么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2013-10-27 10:20罗特LVqd9 | 分类:数学 | 浏览2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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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7 13:31提问者采纳

简言之,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企业产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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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分类: 术语 法律 法律术语 社会 经济

企业产权转让是两个以上的企业,其财产所有权和支配权随着买卖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合并在一起,卖方企业的所有者收回财产的货币价值,但对其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伴随着买卖过程或者签约过程的结束而消失,转入买方企业.

编辑摘要

目录

·                                  1范围和形式

·                                  2办理程序

·                                  3资产及债务处理

·                                  4土地资产处置

·                                  5职工安置

·                                  6付款与收益分配

·                                  7税收

·                                  8户籍管理

·                                  9收费标准

·                                  10简化手续问题

·                                  11其他问题

·                                  12相关报道

·                                  13参考合同

·                                  14相关词条

·                                  15参考资料

企业产权转让

企业产权转让是两个以上的企业,其财产所有权和支配权随着买卖关系或者合同关系合并在一起,卖方企业的所有者收回财产的货币价值,但对其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伴随着买卖过程或者签约过程的结束而消失,转入买方企业。其含义有二:一是财产所有权及其所包括的财产占有权、支配权及其利益分享权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变换,这事实上是所有权的转让。二是在财产所有权并不转移或者完全转移的情况下,其他权利如占有、支配和利益分享等权利在不同的经营主体间的转移,这实际上是经营权的转让。产权转让主要是经营权的转让,也可以是使所有权的转让。

企业产权转让 - 范围和形式 

(一)企业转让产权,必须由产权主体按国家规定的交易规则,在指定的交易场所,以价值形态或实物形态,对企业财产权进行有偿转让。

(二)转让产权必须坚持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原则。

(三)除国家明文规定不许转让产权的企业外,省和地(州、市)、县(市、区)所属中小企业,以及街道、乡镇的中小企业,均可转让产权。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经批准也可转让。

(四)企业转让产权,可以采取兼并、合资、合作、参股、股权转让或双方商定的其它适宜的形式;可以整体转让、部分转让,或拆细转让。

企业产权转让 - 办理程序 

企业产权转让

(一)国有、集体企业或国家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投资主体组织企业(应有银行等主要债权人参加)制定企业产权转让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财政、国资、经贸、体改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

(二)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必须在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正式批准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进行,并由产权交易中介机构负责对购买方资格进行审查。购买者必须是具有购买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三)企业转让产权,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可以优先转让给企业全体职工或大多数职工,也可由本企业一人或数人合伙购买全部净资产。

(四)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包括清理债权、债务)、核实和评估,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根据确认的评估价值,确定转让底价。

(五)产权转让价格以有关部门确认的底价为标准,可以上下浮动,通过协议转让或进行竞价交易。

(六)签订转让合同,依法进行公证。

(七)报财政、经贸、体改等部门协调落实有关政策。

(八)清算交割。

(九)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并按合同规定处理债权债务、安置职工、支付价款。凭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交易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及工商注册等手续。

企业产权转让 - 资产及债务处理 

企业产权转让

(一)企业转让前,经财政、国资部门批准,库存积压产品(商品)可削价处理;逾期3年以上无法收回的应收货款,可适当扣减后冲减资产,债权归购买方所有。

(二)企业挂帐的待处理资产损失和未弥补的亏损,经审计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可从企业资产中冲减。

(三)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企业,可按象征性的最低价转让或竞价转让。但购买方必须有资金注入,同时要有资产抵押或财产担保。

(四)购买方以承担债务并接收全部职工方式购买企业的,被转让企业原欠银行的债务,经银行同意可适当展期还贷或给予其他优惠;其他债务可与债权人商定还款计划,原则上23年内不应强制清偿;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将债权转股权。

企业产权转让 - 土地资产处置 

企业产权转让

(一)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19988号令)和省土地局、省体改委、省经贸委《关于盘活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甘土发〔199710号),净资产为零、负数或企业产权转让收入不足以安置职工的,比照破产企业的办法,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优先用于安置职工。

(二)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并且由购买方整体接收企业职工的,可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购买方继续使用和管理。

(三)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土地的,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界定为国家股,由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四)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的,租金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70%收取。企业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挂帐经营,待企业经营条件改善后,再收取土地租金。

(五)购买方为原企业内部全体职工的,在企业名称不变,不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的前提下,暂不变更土地使用证,维持原用地缴费方式。

企业产权转让 - 职工安置 

企业产权转让

(一)企业产权转让,可按规定提取职工安置费,提取标准参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规定,按市、县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二)购买方接收被转让企业职工,可在转让价格中冲减相应的安置费用,对已接收的职工不得随意辞退。

(三)企业转让产权,职工由转让方妥善安置的,安置费不发给个人,工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企业产权转让后,职工自行调转的,工龄连续计算,不发安置费,社会保险手续随之转移。

(五)企业产权转让后,职工自谋职业并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申请,经劳动部门批准,可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甘政发〔199673号)规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保留原企业职工身份。

(六)凡领取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享受失业保险的有关待遇。

(七)国有企业转让产权,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混岗集体职工,可比照全民职工安置办法和安置费标准处理。

  (八)企业转让产权,对已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职工,可按在职职工的安置费标准,从企业转让产权的变现收益中一次性将安置费划拨给社会保险机构,由其负责向离退休职工发放离退休金。也可划出相应的企业资产给购买方,冲减转让价格,由其负责缴纳养老保险金等。

企业产权转让 - 付款与收益分配 

企业产权转让

(一)企业转让产权时,购买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的,按转让价格优惠510%。

(二)除政府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对成交价款数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购买者在取得符合约定条件的担保前提下,允许购买方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第一次缴款数额不低于总金额的40%;欠付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付利息。逾期不能付清的,由原资产所有者收回企业产权,购买方要赔偿转让方的损失。购买方在未付清价款之前处置企业资产,须征得原资产所有者同意。

(三)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收益由同级财政和国资管理部门建立产权基金专户。经同级政府批准,产权转让收入可用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基金,还可用于对其他企业的资本再投入。

(四)产权转让收益优先支付下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社会保险欠缴费用;特困职工生活保障费用;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用;医疗保险费用;按约定条件支付职工安置费用;清偿所欠税费;按约定由出让方偿还的债务。

企业产权转让 - 税收 

 (一)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转让交易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困难企业,属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可给予适当照顾。

  (二)企业转让产权收益不足以支付安置职工费用的,其不足部分可在企业转让后5年内,由该企业在税前列支。

  (三)转让国有和集体企业产权,盈利企业的新增利润,两年内返还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亏损企业从获利之年起,前两年返还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

企业产权转让 - 户籍管理 

购买方一次性出资100万元以上的,可允许购买者本人和一名直系亲属在企业所在地落户为城镇户口,并免收城市增容费。

企业产权转让 - 收费标准 

(一)评估费。转让方须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对困难企业,评估费按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二)房产更名过户只收取工本费,房产交易费按1%收取。

(三)工商注册按变更登记收费,土地登记费按标准减半收取。

(四)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可按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向转让双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兰交会期间进行产权交易的,可给予一定优惠。

(五)企业产权转让后,开户银行可继续提供信贷支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经主管部门批准,被转让企业的经营范围、商号、商标、资质,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可予以保留。

企业产权转让 - 简化手续问题 

企业产权转让,在坚持必要的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要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由政府授权的企业产权转让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与省产权交易中介机构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实行配套服务。各地也可按有关程序组建产权交易中介组织,作为省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的会员单位,由负责企业产权转让的部门组织产权交易,企业不得私下进行场外交易。

企业产权转让 - 其他问题 

(一)各地行署、州(市)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本规定由省国资局、省体改委负责解释。

企业产权转让 - 相关报道 

企业产权转让推介活动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
103007:38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晓征项良新)1028日,第四届高新技术项目-资本对接会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举办企业产权转让项目推介会。来自国内外的60多位战略投资者和资深企业家出席会议。

本次推介会共涉及数十亿资产(股权)的百余个项目,均属成长性好的热点行业。其中涉及企业整体产权转让项目13个;股权转让项目5个,拟转让股份超过12亿股;知识产权和技术产权转让项目7项。这次推介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合肥市产权市场进一步走向开放,正在融入区域化市场和全国性大循环。

企业产权转让 - 参考合同 

企业产权转让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机械设备:台/套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_______人由_______安置,离退休职工_______人由_______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
.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
.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_%交付滞纳金。
3
.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
.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
.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
.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
.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_______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_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__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______
审核机构(盖章):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审核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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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琳律师,广州资深律师,擅长股权、并购、刑事律师业务。从业十来年,专职办理各类民商、经济、刑事案件,业内口碑良好,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广泛的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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